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1.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2022年生产实际情况,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,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2.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
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〔2018〕161号)
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豫环办〔2023〕11号)
3.公示类型
公示类型: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。
公示内容: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。
4.公开信息
4.1基础信息
企业名称: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李天义
企业所在地址: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
4.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表1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
序号 |
名称 |
数量(t/a) |
用途 |
1 |
氨水 |
6163.794 |
脱硝剂 |
4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
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表
类型 |
污染物名称 |
排放浓度 (mg/m³) |
排放总量(t/a) |
排放方式 |
是否超标/是否超总量 |
废气 |
窑头颗粒物 |
最大值:3.89 (限值要求:10) |
实际年排放量:8.18 (排污许可总量:59.975) |
袋式除尘 |
否 |
窑尾颗粒物 |
最大值:2.33 (限值要求:10) |
实际年排放量:6.66 (排污许可总量:59.975) |
袋式除尘 |
否 |
|
窑尾二氧化硫 |
最大值:9.43 (限值要求:35) |
实际年排放量:26.04 (排污许可总量:122.0625) |
半干法脱硫 |
否 |
|
窑尾氮氧化物 |
最大值:43.29 (限值要求:100) |
实际年排放量:134.74 (排污许可总量:348.75) |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 |
否 |
|
窑尾氨(氨气) |
最大值:0.63 (限值要求:8) |
/ |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 |
否 |
|
窑尾氟化物 |
最大值:0.33 (限值要求:3) |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 |
否 |
||
窑尾汞及其化合物 |
最大值:5.48*10-4 (限值要求:0.05) |
/ |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 |
否 |
|
其他排放口颗粒物(共计46个一般排放口) |
最大值:9.8 (限值要求:10) |
实际年排放量:34.32 (排污许可总量:68.43) |
袋式除尘 |
否 |
|
废水 |
污染因子:COD,氨氮,其他特征污染物(pH值,悬浮物,石油类,总磷(以P计),五日生化需氧量,氟化物(以F-计)) |
循环利用,不外排 |
/ |
/ |
否 |
4.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
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
序号 |
危废名称 |
产生来源 |
产生量(t/a) |
处置情况 |
1 |
废矿物油 |
设备检修 |
1.149 |
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|
4.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
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贮存过程防范措施、生产过程防范措施、运输过程防范措施,建立独立的环保管理机构,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,并按环评要求编制完成了《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于2021年9月15日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完成备案,备案编号410185-2021-034-M。
公司各风险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,准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设立了应急管理措施,能够很好应对各种风险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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