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
1.总则
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2022年生产实际情况,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,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、指导。

2.依据
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

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(豫发改环资〔2018〕161号)

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豫环办〔2023〕11号)

3.公示类型

公示类型: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。

公示内容: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。

4.公开信息

4.1基础信息

企业名称: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

法人代表:李天义

企业所在地址: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

4.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
表1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

序号

名称

数量(t/a

用途

1

氨水

6163.794

脱硝剂

4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

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表

类型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

mg/m³)

排放总量(t/a

排放方式

是否超标/是否超总量

废气

窑头颗粒物

最大值:3.89

(限值要求:10

实际年排放量:8.18

(排污许可总量:59.975

袋式除尘

窑尾颗粒物

最大值:2.33

(限值要求:10

实际年排放量:6.66

(排污许可总量:59.975

袋式除尘

窑尾二氧化硫

最大值:9.43

(限值要求:35

实际年排放量:26.04

(排污许可总量:122.0625

半干法脱硫

窑尾氮氧化物

最大值:43.29

(限值要求:100

实际年排放量:134.74

(排污许可总量:348.75
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

窑尾氨(氨气)

最大值:0.63

(限值要求:8

/
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

窑尾氟化物

最大值:0.33

(限值要求:3

/
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

窑尾汞及其化合物

最大值:5.48*10-4

(限值要求:0.05

/

SCR+SNCR+低氮燃烧+分级燃烧

其他排放口颗粒物(共计46个一般排放口)

最大值:9.8

(限值要求:10

实际年排放量:34.32

(排污许可总量:68.43

袋式除尘

废水

污染因子:COD,氨氮,其他特征污染物(pH值,悬浮物,石油类,总磷(以P计),五日生化需氧量,氟化物(以F-计))

循环利用,不外排

/

/

4.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

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

序号

危废名称

产生来源

产生量(t/a

处置情况

1

废矿物油

设备检修

1.149

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

4.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

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贮存过程防范措施、生产过程防范措施、运输过程防范措施,建立独立的环保管理机构,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,并按环评要求编制完成了《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于2021年9月15日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完成备案,备案编号410185-2021-034-M。

公司各风险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,准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设立了应急管理措施,能够很好应对各种风险情况。

联系

Contact

登封嵩基水泥有限公司

地点:河南省登封市徐庄镇郑庄

邮编:452470

电话:0371-629202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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